独立法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处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在互联网上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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