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第二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处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在互联网上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