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依法配合处置违法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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