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第二十二条

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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