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职责

第十八条

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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