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四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职责第十八条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教育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