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第十六条第四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职责第十六条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制定机关教育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