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驾驶人员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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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