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国际道路运输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