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