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和备案

第十四条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货物运输车辆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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