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章 经营许可和备案第十三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许可文件或者备案文件到外事、海关、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