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海关监管区的管理第九条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停靠、装卸,并办理海关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