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关实施本办法的规定不妨碍其他部门履行其相应职责。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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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