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关对海关监管区的管理。 海关规章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免税商店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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