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行李运输

第三十三条

行李票是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的凭证,应当载明车票票号、发站、到站、包装、件数、重量、费用、承运时间及旅客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主要信息。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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