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六条

第三章 车票销售

第十六条

旅客丢失实名制车票后,可以向铁路运输企业申请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铁路运输企业不得重复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旅客丢失非实名制车票应当另行购票乘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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