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九十一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九十一条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除外。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除外。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