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十一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二节 普通程序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执法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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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