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二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二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立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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