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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