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十七条
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