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