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好差评”遵循自愿自主原则,承办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不得因评价人的评价内容影响其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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