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部办公厅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