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部省联动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应当加强有关事项评价数据应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视情进行通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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