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八条

第二章 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

第八条

建设资金是指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筹集和使用的资金,按照来源分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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