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五十七条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