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五十五条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资金筹集与使用、预算编制与执行、建设成本控制、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审核、资产交付等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