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十八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对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重大设计变更等变动事项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项目财政资金预算。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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