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为实施本规定所公告的其他补充规定。违者,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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