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医疗机构对静脉用药进行集中调配和供应的,应当按照本指南设置静配中心。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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