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静配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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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