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质量管理第三十三条静配中心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行危害药品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到分别包装放置、逐日清理,交由本医疗机构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