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建筑、设施与设备

第二十三条

静配中心应当根据调配药品的性质分别建立不同的送风口、排/回风系统。洁净区内的气流循环模式、送风口和排/回风口数量和位置应当符合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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