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指南主要适用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和管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