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收集、分析并反馈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投诉及医疗纠纷相关信息,指导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