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通知第八十六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指引仅对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及相关合规工作作出一般性指导,供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经营者参考,不具有强制性。本指引中的案例列举并不涵盖全部审查场景和风险类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经营者在参考本指引时应依据经营者集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评估。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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