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通知第七十四条

第九章 买方力量

第七十四条

在评估买方力量时,需要注意集中前所存在的买方力量并非必然能够延续到集中后,因为集中可能导致集中后实体增强市场控制力,或者可能消除了重要的替代供应商。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通常对集中后而非集中前的买方力量进行评估。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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