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证据材料

第七条

本指引所称证据材料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评估集中的竞争影响需要获得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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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