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相关市场
第十四条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界定相关市场通常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特定情况下还应考虑时间性。在技术贸易、许可协议等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中,可能还需要界定相关技术市场,考虑知识产权、创新等因素的影响。
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不是唯一的。界定相关市场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运用客观、真实的数据,基于商品的特征、用途、价格、运输成本等因素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进行替代性分析。在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不够清晰或不易确定时,反垄断执法机构鼓励经营者按照“假定垄断者测试”等经济学分析思路或方法来界定相关市场。
界定互联网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相关市场应考虑平台经济的特点,可参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结合个案进行具体分析。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