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进行施工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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