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