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