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