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