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招 标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