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四条第二章 招 标第十四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