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第三十三条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非执业会员制度,鼓励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非执业人员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参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事务,加强非执业会员的培训和交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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