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