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统一代码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一代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