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统一代码数据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应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在数字经济中发挥基础作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